昆明市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昆明市规划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按时公开近几年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规范、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特别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本部门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总规划师任组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监察室、信息中心及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且建立了《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简称《制度》)和《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简称《细则》)等文件,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建立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此外,我局还积极开展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教育,使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根据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了《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开发了在线依申请公开功能,市民可以通过网站在线申请依申请公开事项,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为了政府信息能及时有效的予以公开,我局充分利用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等网站媒体对本局的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公开,对城乡规划成果、最新的规划动态、政务公开、及城乡规划审批情况等内容在网上发布,并对发布内容随时进行更新。除了利用便捷的计算机互联网进行信息公开,我们还利用报纸(昆明日报)、城市规划展览馆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了解规划审批信息和城乡规划动态,提高了我局规划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将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予以公布,能在信息形成20日内按要求发布更新,对审定的规划项目方案、项目批前、项目批后公示以上互联网的形式和公告栏内张贴的形式进行公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市规划局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153条;昆明日报及项目实施现场公示公布信息数518条;同时,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于2013年12月20日升级后开馆,吸引了更多的公众来查询咨询,升级开馆四年以来,来展览馆参观人次达30万余人次。对可能涉及保密及社会安全的规划项目,根据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保密条款,有关建设内容涉密的,在报请主管领导审查后,按规定给予了免于公示处理。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数据详见附表。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全面履行公开、公示职责。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对反馈情况认真研究,及时回复采纳情况。2016年4月,我局专门制定《关于规划管理批后公布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公布范围、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16年7月22日至8月1日,我局在官网对《关于执行〈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适用过渡期的通知》进行公示。此外,严格按规定对规划审批情况(规划条件、建设工作规划方案等)依法在《昆明日报》和我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回应解读情况
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按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昆明市规划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时,按要求一并上报了《关于<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送审稿)的说明》等政策解读材料。2016年5月4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以政府令形式印发,当日,在昆明日报上全文刊登,通过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解读。
(四)深入推进深化改革领域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公开,二是推进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开,三是做好在线审批事项及审批目录的梳理,四是开展《昆明市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手册(2017版)》的汇编工作,五是不断推进网上大厅建设,完成各项相关事项的梳理、核对和录入工作并在网上大厅进行公开,同时在网上大厅做好咨询服务等工作。六是推进直属单位政务公开。
(五)深入推进促进经济发展领域政务公开
今年,我局编制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昆明市规划局代收费目录清单》 , 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性质、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收方式、征收对象、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使代收费工作走向规范化、公开化、常态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我局成立了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之初,就编制了《昆明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局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发布,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申请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并公布了其联系电话和地址,并明确了监督方式及程序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申请人还可以通过规划局部门网站进行在线依申请公开。
(一)收到申请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50件,其中47件为现场书面申请数,3件为网络申请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共收到申请数50件,我局认真并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昆明市规划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50次,共答复50次,答复率达100%。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咨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96128(一号通)政务信息查询平台,96128政务信息查询338次,答复数338次;二是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便民服务点及时开展群众咨询答复处理,2016年共受理群众现场咨询 1100余件,电话查询数1890余件,均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有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2016年3月25日,申请人刘金玉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法制办确认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刘金玉于2016年5月6日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依法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
2016年12月12日,申请人马洪宝、潘新翠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法制办确认我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违法。马洪宝全权代表潘新翠于2016年12月19日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依法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使我局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市工信委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如何确定政府信息的属性是个难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培训和学习,并进一步加强我局保密审查制度的研究和完善。
根据市工信委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在2016年,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计算机相关知识的培训与学习,熟练网络维护及程序开发等相关操作,不断提高公示公布材料的制作水平,加快网页信息的更新速度。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和信息采集员的保密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确保整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性。
(四)进一步做好昆明市城乡规划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确立网络舆情管理新定位,提升网络舆情管理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构建依法管理网络新格局,加强网上突发事件和重点舆情的导控,推动舆情信息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加强探索网络技术管理新手段,制定良好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政府舆论监督能力,创新舆情引导机制,在法律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及申诉、收取及减免费用等情况统计详见附件。
附件:
昆明市规划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