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公告(富民县兴达磷矿粉厂)
发布时间:2021-01-19
文章来源: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富民县兴达磷矿粉厂因保管不当,不慎将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土地具体情况为:土地使用权人为富民县兴达磷矿粉厂,土地坐落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旧县村民委员会梨花村(原址为富民县勤劳乡旧县办事处梨花村),土地面积为4253.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磷矿粉厂,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类型为国有划拨,证书颁发号为富国用(1998)字第29号。现对该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公告期限为6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819050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