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 (李清转李正清)
发布时间:2021-02-01
文章来源: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清2008年11月取得嵩国用(2008)第22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该地块位于嵩明县杨桥乡杨家村,证载面积为63.26平方米,用途为其它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为37年,终止日期为2058年04月23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至李正清名下。
经初审:
该宗地已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拟转让总价格为130000.00元整。
现将上述宗地向社会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反映。
联 系 人:呙女士
联系电话:0871-6791244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