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
昆明市国土资源系统为盘龙区阿子营镇旱区打井送水
禄劝汤郎箐村取水工程竣工
目前,汛期已经到来,昆明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北部山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生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持续严重干旱情况下,土体松散开裂,山体紧固性发生变化,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将会明显增加。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汛期已经到来,昆明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北部山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持续严重干旱情况下,土体松散开裂,山体紧固性发生变化,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将会明显增加。为认真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增强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市政府还于2010年6月18日专题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再次进行安排部署。
与此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于年初开始,组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措施,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安排、部署、落实工作,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排查、调查,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268个,与2009年相比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37个,其中险情为中型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08个,分别为特大型3个、大型12个、中型193个。
二是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针对全市126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1864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19648份、地质灾害隐患点通知书1514份,建立了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监测网络,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人、乡(镇)防灾责任人和县(市)区防灾责任人,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是细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测预报、防治规划、应急调查及治理;民政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救灾协调、灾情核查、灾民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及民房搬迁建设等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负责按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安排救灾、治理等专项经费;交通、工信、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卫生、乡企、煤炭、电力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对本部门以及下属单位的在建或已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
四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与乡(镇)、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完善乡(镇)、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是认真编制方案预案。《昆明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于5月24日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各县(市)区也积极编制《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通知》
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以监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认真执行“四项制度、三项措施”:
一是层层落实负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分解落实监测和防治工作责任制,逐一将监测责任落实到乡、村、点、户、人,严格实行“四包三落实”,即县(区)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群众和落实转移路线地点、落实报警人员及信号、落实避险场地,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各县(市)区要坚决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强化险情巡查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力度。对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切实加强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临灾状态时,应进入临灾应急期,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紧急防灾避险措施,将有关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域、在建工程、矿山作业区域、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学校校舍、村庄、旅游景区景点和陡坡下、沟口处的居民点等巡查,一经发现新的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及预案,及时发放“两卡一书”,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防灾责任制、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是落实灾情速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将监测、值班人员电话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保证联络人员明确,信息渠道畅通,灾情报送及时准确。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按地质灾害速报的规定,务必第一时间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五是完善灾害防治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对防灾预案确定的隐患点、危险点,要及时布置和落实隐患点的观测工作,保证每一个隐患点都有专人负责监测,有专门防灾措施,并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划定警戒区域,树立警示牌,实行预警动态监测,设置临灾预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要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六是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机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工作手段,增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要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充分发挥群众识灾、报灾、避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
七是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注意接收气象部门的“等级预报”结果,及时收集汛期降雨趋势预测资料,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结合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分析和预测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和灾害发展趋势,规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预报预警水平。
八是重点保证防治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规定及时拨付充足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并确保群测群防人员工作经费发放足额到位。对因经费不到位,导致灾害隐患点无监测人员或监测不到位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多渠道多方式助灾区抗旱
去年入秋以来,昆明遭受了百年一遇的严重干旱。面对旱情,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积极行动,全方位参与到抗旱救灾的工作中来。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市国土资源局利用长期积累的水文地质资料和近期地下水调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的成果和专业地质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全市干旱地区布点,无偿打井,帮助干旱地区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帮助群众渡过难关。截止今年5月,共组织地下找水打井16个点,全部出水并移交使用,日出水量合计2658立方米,有效缓解了14211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全局在职和退休党员、干部职工共捐款31.84万元,为灾区奉献爱心,并发动局机关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捐款献爱心,局机关工会和国土勘察测绘院为禄劝县九龙乡大漩塘村33户苗族少数民族每户送去2箱矿泉水、2大桶生活用水;西山国土分局为团结街道办事处乐亩村委会捐助1.5万元,解决乐亩村小学饮水困难和为缺水严重的村寨铺设饮水管道;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寻甸县河口乡双龙村尖山村民送去102桶生活用水等等。
昆明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完成
昆明市是全国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省会城市之一,是云南省地质勘探工作程度最高的地区。现已发现矿产37种,占全省已探明矿种的24.60%;已发现矿产地436处,占全省已知矿产地的38%。形成了以钢铁、磷盐化工、建材、煤炭、有色金属冶炼为主的一批优势矿业,“磷都”晋宁、“铜都”东川早已享誉世界。矿业经济对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关于开展全国、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要求,在省厅、省核查项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市从2009年5月开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各方配合”的总体要求,经过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三家作业单位半年多的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市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全面清理 认真做好核查准备
经对全市1283个采矿权,214个探矿权证照完备情况、证库登记数据一致性、登记数据缺项漏项、坐标错误、重叠交叉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过期采矿权、证库登记数据不一致采矿权、存在登记缺项漏项采矿权、存在坐标错误采矿权、存在交叉重叠的采矿权、未入国土资源部备案数据库的采矿权问题的,严格按照政策,通过“一证一表一记录一处理”的方法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补充修正和妥善处置,确定了全市进入野外核查的探矿权74个、采矿权1079个。由于清查彻底、清理到位、处置得当,整个核查准备工作成效显著,为全面推进野外实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克服困难 全面完成野外实测
按照部、省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各县(市)区具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确定了技术路线、工作程序、工作步骤和质量控制方法,并积极依托昆明市现有的各类测绘成果,特别是“2004昆明坐标系”的成果,以室内核实整理后的矿业权登记数据库为依据,以单个矿业权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了野外实测工作。三个项目承担单位共组成了43个野外工作小组,共派出专业技术人员174人次,累计完成基础控制网9个测区、102个基础控制点,一级加密网18个测区、1113个一级控制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74个探矿权、1079个采矿权全部野外实测工作,经省级检查验收核查,成果满足核查相关作业标准的要求。
严格要求 基本完成数据整理
在全面完成野外实测工作后,三个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展了单矿权“一图一表一说明”的编制以及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录入工作。全市累计整理矿业权实地核查记录表1153份,探矿权对照表74份,采矿权对照表1079份,控制测量原始记录1215份;编制“一图一表一说明”1153册,编制整理控制点点之记记录表1113张,编制市、县两级矿业权分布图15张,完成了124524个核查数据的录入。经省级检查认为:“提交的成果资料基本齐全,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数据成果内容基本齐全,格式规范”。
开拓创新 积极推进问题处理
为妥善解决全市实地核查中部分矿山出现的越界开采、矿区范围漂移、证库不符、矿权数据未入库、重叠交叉等问题,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定了“野外核查是基础,解决问题是关键,规范管理是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推进问题处置工作。
通过核查,我市全面实现了“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及规律,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更新矿业权登记数据库,为矿业权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提升全市矿业权的管理水平”的既定目标。
昆明清理闲置土地取得初步成效
2009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对九省(区、市)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召开挂牌督办新闻通气会,将对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并将督促各地依法分类处置,促其及时开发利用。随后,省、市党委政府立即对昆明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25日,昆明市组织召开全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在昆明市域范围内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拉网式普查,做到普查到位、不留死角、处置到位、不留尾巴。自此,昆明市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全面展开。
迅速行动 全面落实清理和处置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和省、市党委对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昆明市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立即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务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市检察、法院、国土、发改、住建、财政、监察、公安、规划、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和14个县(市)区长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全市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的督促和领导。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昆明实际,昆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会议,认真研究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的具体措施、办法和工作时限,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并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方案》。以此同时,为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深入彻底,昆明市还一并制定下发了清理和处置批而未供、违法用地的专项工作方案,为全市清理和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签定目标责任。为确保全市清理和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签定了《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采取科技手段严排查。市国土资源局购置了2009年主城规划控制区和各县城规划建设区范围内最新的0.6米高分辩率卫星影像图,以最新卫片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下发至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采取叠加历年来土地征转用和供地台帐矢量图斑后进行对照分析,并结合实地核查、用地单位自我申报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历年来所有土地进行地毯式排查。
五是实行零申报制度。在全面排查和清理的基础上,从2010年6月起,昆明市将启动闲置土地零申报制度,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新闻曝光、领导批示或核查发现,将严肃追究地方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六是建立后核查机制。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建立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核查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深入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对其清理、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七是处置要求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有关要求,闲置满一年未满两年的土地,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闲置超过两年的土地一律收回,收回后重新公开竞拍。
落实措施 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成果
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国土部门迅速行动,立即开展了闲置土地、批而未供、违法用地的清理认定工作。截止2010年4月28日,全市共清理出第一批疑似闲置土地167宗、1.56万亩,并于4月28日在《昆明日报》进行了公示。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组织外业实地核查、现场勘验笔录等工作后,于5月31日前将卷宗和会审意见按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目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织成员单位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审核上报的宗地,逐一进行审查会签,待市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具体的处置意见。同时,批而未供、违法用地的清理认定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三类用地的清理、处置和整改工作将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
疏堵结合 加大工作力度从严监管
昆明市全面开展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批而未供、违法用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严格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用地和集约用地的引导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城市向外延展,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在用地预审管理过程中,昆明市将提高用地准入“门槛”,有选择地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污染程度低的项目,优先发展单位用地产出率高的产业。探索建立批后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供而未用等行为的发生。今后在监管过程中,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要求新增建设用地的,须充分消化使用了现有批准的土地,才能安排新的用地指标。对于存在闲置土地倾向的用地单位,政府一律不报批新的建设用地项目。对于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非生产用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核减相应的用地面积。
昆明市开展闲置土地、批而未供、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是进一步督促全市土地开发利用进程,规范土地开发市场秩序,增强政府土地宏观调控能力。下一步,昆明市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范围、时限、要求等,集中精力,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三类用地的清理处置工作,努力将所有的责任一追到底,力争做到底数清、地块清、图斑清,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持和良好的用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