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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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GC2010-023寻甸县塘子石板沟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

    发布时间:2010-08-06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采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拟对寻甸县壹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 

    GC2010-023寻甸县塘子石板沟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采矿权

    矿          种:玄武岩;

    地  理  位  置:寻甸县城160°方向15公里处的塘子镇

    交  通  状  况:交通便利

    开  采  年  限:10年

    企业注册资本金:以法人身份参加竞买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需在50万元以上,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资金证明且资金金额需在100万元以上。

    生  产  规  模:2万m3 / a (5.76万t/a)

    矿  区  范  围: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北京54直角坐标

    西安80坐标

    X

    Y

    X

    Y

    矿1

    2816292.00

    34621878.30

    2816231.87

    34621792.82

    矿2

    2816382.50

    34621681.90

    2816322.37

    34621596.42

    矿3

    2816197.60

    34621655.60

    2816137.47

    34621570.12

    矿4

    2816168.30

    34621823.60

    2816108.17

    34621738.12

    矿区面积

    0.0305km2

    开采深度

    2195-2140m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程序及应提交的资料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我中心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索购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后,我中心发给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视为取得竞买资格。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

    (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五)本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采选的主要设备清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25日17:00时止。

    (二)地点: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金碧路186号4-3室。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向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限内确认到账后方可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每个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正),在2010年 8月 25日17:00时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到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缴纳出让金和交易服务费后退还竞买保证金(或直接冲抵出让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挂牌时间

    (一)挂牌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8日15:00时止。

    (二)地点: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金碧路186号。

    六、相关要求

    (一)按规定出让人和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时所需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临时用地、地灾评估、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由竞得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采矿权出让成交价不包含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

    (三)挂牌结束后,出让人和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约定,按出让、变更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委托人提交出让和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办理采矿权出让和变更登记手续。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联系方式: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挂牌人),电话:3635119

    地址:昆明市金碧路186号

    特此公告!

     

    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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