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业务频道/地质矿产/地质灾害/监管举措与进展

    地质灾害防治常识

    发布时间:2015-06-25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称为地质灾害。危害最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有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在我国,主要地质灾害包括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沙漠化、火山暴发等,其中除地震、火山暴发等灾害外,其他大多数地质现象都是由人为因素引发的。

     

    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有哪些?

    崩塌:前缘时有掉块、坠落现象,小崩小塌不断发生;山坡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偶尔听见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的声音;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滑坡: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滑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体出现松弛,小型坍滑现象;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在滑坡前缘坡脚处,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水色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等异常现象;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羊惊恐不安,不入窝圈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出现树林枯萎或歪斜等现象;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泥石流:动植物异常,如猪、狗、牛、羊、鸡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树林枯萎或歪斜等;山谷中传出轰鸣声,主河流水上涨和正常流水突然中断;长期降雨或突降暴雨要注意防范泥石流。

     

    如何监测地质灾害?

    形变监测:采用经纬仪、红外线测距仪监测隐患点位移动态变化;在主要裂缝两侧布置监测点,或采用固定标尺,或在开裂的建筑物墙体上用水泥砂浆片采用钢卷尺监测动态变化。采用常规人工巡查,监测其变化状况。

    水源监测:对区内降雨及上游水位进行监测。

    雨量监测:对本行政区域或乡镇区域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自动雨量监测仪,进行定点监测。监测工作要做好监测记录,定期整理资料,为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大雨过后会发生地质灾害吗?

    在大雨过后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降雨的渗透水作用是产生滑坡的主要外因。其作用一是渗透水进入土体孔隙或石缝,使土石的抗剪强度低;二是渗透水补给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或地下水压增加,对岩土体产生浮托作用,土体软化、饱和,结果也造成抗剪强度的降低。所以,降雨一般对滑坡可起到诱发或促进作用。

     

    什么样的雨量易引发地质灾害?

    日降雨量在50毫米~99.9毫米(即暴雨)易引发地质灾害;日降雨量在100毫米~250毫米及大于250毫米(即大暴雨,特大暴雨)极易引发大范围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长时间的持续降雨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哪些人类活动极易诱发地质灾害?

    崩塌:爆破震动、开挖坡角、弃土不当、排水进入岩土体裂隙等往往造成破裂的岩土体崩落。

    滑坡:开挖坡脚、修建公路、铁路、依山建房建厂等工程,常因坡体下部失去支撑而发生下滑;蓄水排水,水渠和水库的浸溢漏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废水排放,农业溉等,均使水流渗入坡体,加大孔隙水压力,软化土石,增大坡体容量,诱发滑坡;水库水位上下急剧变动,加大坡体动水压力,也可诱发滑坡;堆填加载,斜坡上兴建楼房,修建重型工厂、大量堆填土石、矿渣等使斜坡失去平衡而顺软弱面下滑;乱砍滥伐,劈山采矿的爆破作用,使斜坡岩土体振动破碎,产生滑坡;山坡上乱采滥伐,坡体失去保护,有利于雨水等流水渗入而诱发滑坡。

    泥石流:不合理的开挖,修建铁路、公路、水渠以及其他工程建筑的不合理开挖;不合理的弃土、弃渣、采石;滥伐乱垦使植被消失,山坡失去保护,土体疏松,冲沟发育,加重水土流失,使山坡稳定性破坏,很易产生泥石流。

     

    昆明极易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时段是什么时间?

    地质灾害集中发生在510月汛期,但以678三个月最为集中,一般占全年地质灾害总量的90%以上。

     

    如何防止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

    强化植被覆盖率,严禁毁林开荒等,保护生态环境,能很好的防止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怎么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该怎样处理?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发生后应采取哪些应急防治措施?

    视险情将人员物质及时撤离危险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致灾的动力破坏作用,如开沟排水、减荷,支撑等;事先有预兆者,应尽早制订好撤离计划,并将计划告知险区所有人员;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日常工程活动中如何避免地质灾害?

    在工程选址中尽量避开已有或易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国家要求在工程建设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如需山体开挖及大量弃土,都应有科学合理的防治方案,注意避免因开挖、弃土、排水而诱发地质灾害;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建设区,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确保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在气象预报中如何理解地质灾害预报中的等级划分?

    1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小;2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小;3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注意采取防御措施,提醒灾害点附近人员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4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预警);停止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户外作业,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转移危险地带居民,密切注意当地雨情变化;5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警报),紧急疏散灾害隐患点附近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

     

    山区农村村民建房如何选址才能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农村村民建房场地的地基选址中,如何考虑地质安全,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呢?简而言之,选址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地形因素,首先应选择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上一定高位的平缓平地。尽可能避开江、河、湖(水库)、沟切割的陡坡。在山区当新址不得不选择在靠山或沿江、河、沟岸边地带时,应该察看前后的地形,尽可能留出安全空间。同时,村庄、和房屋不能建在冲沟沟口。2.岩土体因素,应首选平缓的基岩面或者地面平缓的土体稳定性较好的地带;不要选择堆、填土形成的台地,否则所建的房很危险。3.地质构造因素,斜坡发育断层、节理裂隙等不连续面时,将岩体切成大小不等的分离体,具备向下滑动的条件,因此,在选址中,应注意观察构造面的组合和分离体的分布特征。当这种不连续面顺斜坡分布时,边坡岩体稳定性差,最易发生滑坡和崩塌等灾害。

     

    怎样有效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确定各自的监测、预报重点。由灾害点所在镇、村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组,由镇政府负责,选派工作认真、有一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责任心强的村民为监测员,首先对每个监测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制定岗位责任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群众性简易监测。鉴于地质条件本身的发展变化以及降雨、人类活动等影响,每年都会出现新的灾害和隐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在每年汛期前对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进行调查,汛期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核,及时掌握灾害体的变化情况,提高预报的准确性、预防的实效性。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怎么办﹖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撤离受危及的人员,并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应承担哪些责任?

    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视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治理;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

     (二)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层

    网站标识:5301000021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