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5.5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6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3.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故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7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耕地保护、土地规划利用、矿政管理等所发生的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4.3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用地报批业务、土地规划及利用管理、地籍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矿政管理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故减少了项目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家有关部委和其他省市赴昆调研和考察我市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地籍管理、矿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格遵守接待费管理各项规定使得实际需要的接待费支出减少。
附: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98.66 | 75.5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7 | 17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运行费 | 49.36 | 34.36 |
4、公务接待费 | 32.3 | 24.2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