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到期矿业权预警公告(2016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16-09-05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规定,矿业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矿业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属我县辖区内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矿业权进行公告。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具体业务办理及流程以我局集体会审后告知为准。
宜良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5日
宜良县将到期采矿权预警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设计规模 | 矿区面积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C5301252011027140110507 | 丁传能 | 宜良县马街乡兴隆砖厂 | 砖瓦用粘土 | 2.28万立方米/年 | 0.0965平方公里 | 2011-11-8 | 2016-11-8 |
4 | C5301252011017120105164 | 张莹花 | 宜良县木龙砖厂 | 砖瓦用粘土 | 2.85万立方米/年 | 0.0582平方公里 | 2015-11-8 | 2016-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