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尊严拆除违法采矿设备及非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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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3月,石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哨村委会大哨村小组村民史某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开采重晶石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属违法采矿行为。执法监察大队进行了立案调查,作出了“责令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拆除采矿设备及一切设施,恢复采区原貌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但史某某拒不履行处罚决定。2017年8月3日,石林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各乡镇国土所所长,联合鹿阜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近30人对该违法采矿建筑及设备进行了拆除,共拆除违法采矿建筑81平方米,捣毁非法采矿设施2处,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矿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