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国土资源局长湖国土所加强土地管理及时制止了一起违法用地行为
发布时间:2017-12-28
文章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切实加强农村用地管理,坚决杜绝农村违法用地行为,12月20日,长湖国土所按例开展了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发现并制止了一起违法用地行为。
违法用地当事者是宜政老寨村一村民,这天,长湖国土所在按例开展土地巡查时,发现了这起违法用地行为,发现时,当事人刚准备了部分建筑材料计划在主房旁边建盖附房,面积约50平方米。经调查,当事人并未办理过相关手续,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巡查人员当即要求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该违法用地行为,并向他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24日,国土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案后跟踪,发现该当事人已停止了相关违法用地行为,部分材料也已拉走。于此,这起发生于初始的违法用土地行为,由于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终于处置在了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