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赵啟生、陈绍芬,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云(2016)西山区不动产证明第6000701号)
发布时间:2018-10-17
文章来源: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0112执3307号之三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云(2016)西山区不动产证明第6000701号,房屋权利人:赵啟生、陈绍芬,坐落:昆明市滇池卫城H3-2区尚层7幢1单元1-2层1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登记处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