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昆西土资【不动产登公】(2018)字第179号)
发布时间:2018-10-17
文章来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华登记处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0112号执3039号,坐落于昆明市前兴路大商汇商贸中心90幢第4层41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5853号的房屋所有人为张鑫杰,因张鑫杰不能提交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号:昆西个国用(2010)字第700283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登记处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