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4个镇十甲村等1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涉及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4个镇十甲村等1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涉及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4个镇十甲村等1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涉及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4个镇十甲村等1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涉及河口镇、柯渡镇、先锋镇、鸡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
三、举行地点
寻甸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鲁立林(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委员:鲁立林(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学云(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云生(寻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规划师)
李兴伟(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
周国红(寻甸县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决策发言人:詹 华(寻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科科长)
听证监察人:袁增保(寻甸县纪检组组长)
李 娟(寻甸县政府目督办协办科科长)
刘洁瑕(寻甸县政府法制办科员)
听证记录人:马兴国(寻甸县国土资源局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工作人员)
倪美琼(寻甸县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周天明(寻甸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燕琼(寻甸县水务局水保办主任)
陈彦宏(寻甸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杨自平(寻甸县林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马玉洁(寻甸县环保局监管科科长)
王永华(河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志全(河口国土资源所所长)
廖国良(柯渡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杨文志(柯渡国土资源所所长)
马加周(先锋国土资源所所长)
周 国(鸡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范顺昌(鸡街国土资源所所长)
宋金翠(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主任)
李天磊(寻甸县国土资源局矿办主任)
石连喜(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
旁听人员:无
新闻媒体:无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日
注: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