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昆西土资【不动产登公】(2018)字第199号)
发布时间:2018-11-07
文章来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登记处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0111执恢359号,坐落于昆明市日新路德瀛华府小区B幢2单元第10-11层21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04913号的房屋所有人为王思达,因王思达不能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号:2012049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登记处
2018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