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昆西土资【不动产登公】(2018)字第201号)
发布时间:2018-11-09
文章来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登记处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2018)云昆明信证民字第91450号,坐落于昆明市刘家营小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920641号的房屋继承人为张可,因张可不能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号:9920641号,土地证号:昆五个国用(2004)字第023701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登记处
2018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