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板桥街道办事处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发布时间:2019-11-08
文章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石林县人民政府与板桥街道办签订的例行督察挂账、近三年卫片执法和“大棚房”后续问题整改工作军令状要求,板桥街道办事处有4宗属于2016-2018年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要求在2019年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板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所有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所组成工作组,提前做建房户的思想工作,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盖的建(构)筑物。经过工作组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到2019年10月29日,涉及所有建房户都已经拆除违法建(构)筑物。但是建筑垃圾没有清理,土地没有恢复耕地,2019年10月30日至31日板桥街道办组织了两台挖掘机和两辆卡车清运建筑垃圾,恢复土地原状。通过这次的整改工作,使板桥的老百姓认识到了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使板桥街道办事处的党员干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