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云治省办〔2020〕7号)的要求,结合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市司法局《昆明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全面落实《纲要》为主线,以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昆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高质量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覆盖实现市、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行政审批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二)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
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1.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建立试点,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2.在滇中新区等区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3.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打造“七办”服务升级版,推行办事“刷脸就行”,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领域的应用。
4.建设“不打烊”政务服务专区,力争725项政务事项实现24小时可办。
5.深化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事项上线,做到“应上尽上”。
6.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至5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2天可营业成为常态,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和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行政审批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中央、省部署开展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工作,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财务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开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投入,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制定相应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台账,及时与法规处沟通,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三)强化考核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参照《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于6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局法规处备案,我局将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报告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膈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局法规处,我处将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司法局。
附 件: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 分工安排 |
1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1)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 | 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精简审批,再推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2020年基本实现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得到精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适应社会管理的需求。 | 行政审批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2)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贯彻落实《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覆盖实现市、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 |||
(3)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 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三个标准”的落实,每一个审批事项要编制服务指南,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避免随意裁量,规范投资项目审批行为。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取消或者相应调整其前置审批权限,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 |||
2 | 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 | (4)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建立试点,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在滇中新区等区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打造“七办”服务升级版,推行办事“刷脸就行”,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领域的应用。 建设“不打烊”政务服务专区,力争725项政务事项实现24小时可办。 深化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事项上线,做到“应上尽上”。 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至5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2天可营业成为常态,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和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行政审批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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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推进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规定 | 行政审批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3 | 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 (6)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4 |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 (7)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 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体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责体系,主动对接省直部门“放权”“赋权”。 | 人事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8)加强政务事项清单管理。 |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管理办法,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无权力。 | 行政审批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5 | 完善宏观调控 | (9)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地方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注重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 | 配合相关部门2020年底以前,完成《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起草工作。
| 财务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 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建立健全成本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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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市场监管 | (11)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 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行政审批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1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云双随机联发〔2020〕3号)。 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共享和应用,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数据部门间共享和互联互通。 完善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 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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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要求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 配合相关部门2020年,建成市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 科技与信息化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14)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 配合相关部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
7 | 创新社会治理 | (15)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 配合相关部门建成我市社会组织法人库。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16)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深入推进村(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切实打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 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平安建设领导体制。力争2020年实现全市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 执法监督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8 | 优化公共服务 | (17)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健全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 | 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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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 配合相关部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配合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规范购买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其他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利用和高效调配。 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 财务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19)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配合相关部门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到2020年购买服务范围覆盖到大部分适合向社会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凡适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 |||
9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 (20)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按照中央、省部署开展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工作,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耕保处、财务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10 | 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
(21)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注重“立改废释”并重。 | 配合相关部门围绕高质量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构建法规体系,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健全立法机制和程序,支持人大立法调研,开展立法论证协商,不断提升立法水平。 | 法规处、人事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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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善立法机构,配强立法人员,加强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
|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级部门立法工作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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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 (23)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听取公众意见制度. | 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听取公众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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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 | (24)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 | |
13 |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 | (25)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的运用。 | 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 |
14 | 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 (26)全面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
|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 法规处、机关党委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15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 (27)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 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省《规定》贯彻落实,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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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 (28)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 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关于广泛听取意见程序的要求。 | |
(29)推行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 开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 |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耕保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17 |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质量 | (30)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 配合相关部门2020年,实现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专家能够基本满足重大决策的需求。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31)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 配合相关部门2020年,基本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按规定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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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效益、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
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以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基本实现风险评估机制得到贯彻落实。 | |||
18 |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33)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有效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 |
19 |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 (34)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关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的要求。2020年,基本实现重大行政决策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 | 机关党委、法规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20 | 严格决策责任 追究 | (35)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 |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关于建立重大决策评估论证机制,并明确评估论证的范围、要求、效力和结果运用等内容的要求。 2020年,基本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普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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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 (36)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 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执法队伍按属地原则设置在县级。 完成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 督查和执法监督处、局行政执法支队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37)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防疫管理、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乡环境提升、旅游市场、社会治安、交通运输、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完善城市管理“一张网”,巩固“1+5+X”网格化工作模式,促进数字城管与网格化管理融合提升。 | 办公室、督查和执法监督处、科技与信息化处、局行政执法支队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38)在乡(镇)试点开展综合执法。 | 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经济发达镇(嵩明县小街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39)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 | 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和省《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以及《昆明市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实施办法》。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界定案件移送范围,完善案件移送标准,明确案件移送程序。 | 执法监督处、行政执法支队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22 |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 (40)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 | |
(4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和电子档案管理双轨制,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 局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审批处、有关处室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由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局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审批处、有关处室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42)贯彻落实《云南省音像记录配备办法》.
| 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云南省音像记录配备办法》
| 局办公室、科信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43)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 | 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 督查和执法监督处、法规处、局行政执法支队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23 |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 (4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调研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 |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1次以上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反馈评查结果。 | 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24 | 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 | (45)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 配合相关部门使用全省统一的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 |
25 |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 (46)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 将同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要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在组织推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行政宣传培训、示范创建、考核评议等方面的各项经费支出。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信息化水平。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严禁各级部门以任何形式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入任务,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 法规处、财务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47)改善基层执法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强市场监管基层执法力量 | 围绕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基层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建立街道统筹、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街道综合治理实体化平台,落实组织架构、办公场所、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1+3+N”工作模式,加强以街道综合执法队为主体,以街道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派驻街道警力三支专职常驻队伍为主力。 | 执法监督处、局行政执法支队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26
|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 (48)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49)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 继续推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 |||
(50)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接受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 | 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接受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51)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 按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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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 (52)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 2020年以前,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 财务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53)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 自觉接受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重视司法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机关党委、督查和执法监督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28 |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机制 | (54)根据需要选择一批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开展行政执法效果评估。 | 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在全市选取1-2家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 | 行政执法监督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29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55)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形式和机制全面升级。 | 配合相关部门严格对照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指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形式和机制全面升级。 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2020年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 科技与信息化处、法规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56)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 |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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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务信息岛等传统方式,持续推进窗口公开和电子政务,及时公布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保障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 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到2020年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 |||
(58)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政务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 | 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到2020年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 科技与信息化处、法规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30 |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 (59)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 配合相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信访二期工程建设。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31 |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6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 配合相关部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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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 (61)制定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实施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 | 配合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云南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制定《昆明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 |
33 |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 (62)将法治人才的培养发展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 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中不断推进落实。
| 人事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34 |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 (63)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制度性措施,将专题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各类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年度计划,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 人事处、法规处、机关党委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64)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 在市行政学院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在初任培训班和任职培训班课程中加大法律知识课程比例。 | 人事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35 | 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 (65)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 长期坚持的原则和工作方式。 | |
36 | 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6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普法责任清单、学法用法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落实《昆明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菜单式普法”,加大普法动漫创作力度。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 法规处、局行政执法支队、有关处室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37 |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 (67)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 按照要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 法规处、机关党委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38 |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 (68)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 法规处、机关党委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69)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年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
39 |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 (70)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每年召开1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成果,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执法协调小组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简单执法、“重处罚、轻教育”“重执法、轻服务”“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40 | 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 (7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 法规处、科信处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72)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 | 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 2020年,基本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 |||
41 | 严格落实财政保障制度 | (73)将同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 按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及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 财务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42 | 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
(7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配合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抓紧出台配套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抓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年”活动,制定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细则,实施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好政商直通车制度,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第三方评价“红黑榜”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实现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0%以上。 | 行政审批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75)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机制,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76)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 配合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开展隐形障碍清理专项行动,做到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实质性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政府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加大对拖欠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完成无争议存量欠款清零。 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清理拖欠责任。 | 行政审批处、计财处、有关处室按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43 | 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 (77)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从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
| 行政执法监督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78)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 |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公共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 配合有关部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从产能保障、调度机制、储备体系等环节不断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 综合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
44 | 全面推进自贸区法律服务 | (79)立足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定位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法律服务平台。 |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际商事仲裁纠纷调解、为企业跨国招商引资提供政策咨询、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通告、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工作研讨和国际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
| 法规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
(80)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法制专题工作组工作方案》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贸片区昆明片区法制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