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蓝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落水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文章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蓝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落水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2021年6月16日已将《方案》进行了公示,该项目因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调整,并有关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调整后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1-62662968
附 件:
1.云南蓝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落水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调整后)
2.云南蓝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落水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专家组评审意见(调整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