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确权登记公告(昆经开规建土确〔2021〕第01号)
2021年6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4部队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提交了《关于成滇字第4905号地块军用土地确权登记的申请》。根据《申请》所述,此地块为接收国民党军队原有营房、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国民党称作老营房,解放初期,该营区曾驻过解放军军官教导队、工兵团、炮七团,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4部队4905号地块使用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土地所有权状》“昆字第135164号”,申请进行土地确权。根据国土资发(2010)190号下发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年12月3日修正版)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确定该地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坐落于阿拉街道办事处阿拉社区居民委员会阿拉居民小组,土地实测面积为151947.49平方米(227.92亩),用途为军事设施用地,使用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4部队。
公告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18日
公告期间,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附带异议依据证明材料)告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报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春漫大道16号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丘世明
联系电话:0871-6816289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