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告(云南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01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南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1年2月10日与你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CR昆明市2011009号、电子监管号为5301002011B0011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你方作为受让人必须于2011年4月11日前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34500万元。
你方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经我局多次催告仍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及《出让合同》约定,你方已构成违约,我局决定解除CR昆明市2011009号《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方式向你方送达解除通知书,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解除通知,双方签订的《出让合同》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解除,同时,我局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对你方违约责任进行追偿的权利。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电话: 0871-63149801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