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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1-12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南省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年十


    前言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政治高度,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等明确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有关要求,响应《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规划对象:昆明市境内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对于有引发或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责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

    规划范围:昆明市行政辖区全境14个县(市、区),包含滇池度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年为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昆明市行政辖区地处滇中高原偏东部位,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繁,水系发育,岩土体破碎,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截止2020年底,昆明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共计1681个。其中,滑坡1275个,崩塌153个,泥石流210条,地面塌陷31处,地面沉降6个,地裂缝6个。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以中小型为主,其中特大型15个,大型24个,中型433个,小型1209个。共计威胁人口约14.76万人,威胁财产60.33亿元。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昆明市系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应急能力建设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规划期建设任务,成效显著。

    1.规划任务全面完成:一是调查评价工作不断推进落实。全面完成全市14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了6个(东川区汤丹镇,晋宁县晋城镇,富民县款庄镇,嵩明县杨林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撒营盘镇、中屏镇)。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重点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调查与风险评估。启动了东川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依托驻州(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站)持续开展动态“三查”工作。2016年以来,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69个,平均每年消除隐患点近100个。二是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实现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全覆盖,年均部署监测员3000余人;实施了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其中选取东川区4处作为示范型项目;开展4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普适型监测,初步构建了新型高效“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与气象部门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工作,通过联席会议、电子政务专网、短息发布等方式,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率。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险情11次,顺利避灾人数达155人,避免经济损失332万元。从落后的被动防灾向主动防灾局势转变。三是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共计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38个。其中,搬迁避让项目90个,投入资金14556万元,共对5250户、18901人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项目48个,投入资金14553.83万元,保护和减轻16728人约12.5亿元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逐步提升。依托专业资质单位,组建了1个州(市)级、14个县级技术指导中心(站),构建了专业队伍驻州(市)包县、驻县联乡的防治技术支撑新机制,组建并完善昆明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588次,累计培训人员44086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62次,累计参演人员28536人。“四大体系”建设任务圆满完成,防治工作“十项重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查评价全面完成且投入运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关联且更新完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全覆盖,科技运用、专业监测示范项目启动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有效治理,组织危险紧急隐患点的群众有序开展搬迁避让,地质灾害应急能力水平大幅度提升,从“十三五”以前的每年发生数十起灾情,到现在每年灾情控制在个位以下;从有人员伤亡,到现在人员伤亡率几乎趋近于零;从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万,到现在控制在百万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协同作战机制已初成规模,地质灾害防治成果丰硕。

    2.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十三五”与“十二五”比较,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因灾伤亡人数、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均明显下降。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三)“十三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昆明市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其危害较为严重,特别是北部地区的禄劝、东川、寻甸等县(区)地质灾害活动频繁,给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危害,急需进行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的灾害点数量多、治理工程难度大、涉及人口众多。长期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处于被动局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仍较为突出,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电、道路交通、工业园区、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的快速增加,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也将更加繁重。二是成灾机制动态变化研究程度低。近年来昆明市极端天气频发,旱涝交替强烈,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大幅增加,加之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人类活动的诱发、加剧作用影响愈发突出,综合区域地质环境脆弱性、气候气象复杂性等多重因素,防灾减灾工作也迎来多重挑战,从时间空间上,地质灾害爆发虽仍然集中于6~11月山区临沟地段,但也逐渐呈现出不规律性、跳脱性。三是防治需求大,部分地质灾害既有防治工程成效饱和。昆明市境内大部分地区为山区,地质灾害大多分布于交通不便、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山区、半山区和河谷地带,且分布分散,点多面广,威胁人口较多,治理难度和投入均较大。对于一些危害严重,且防治工程投入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只能采取避险搬迁措施,但灾害点附近地区受地形条件所限,地基稳定、地形较平缓、适宜居住条件的地段较少,就近搬迁措施难以实施。若采取易地搬迁安置的办法,存在着农业耕种、土地协调、资金投入、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施难度较大。既有工程虽达到防治预期但难以彻底根治移除隐患,在册地质灾害无法核销,新生地质灾害频发,导致防治需求不断攀升。四是基层组织架构、人才储备尚存在短板。随地质灾害防治关口前移,对地质灾害隐患及风险的识别、研判,灾险情防范预警预报,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管控,民众防灾避灾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还有较大上升空间。源头管控与技术支撑工作人员配备短缺。

    (四)“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对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和省委省政府“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发展战略,“十四五”期间,昆明市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协同合作,全面构建新时代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

    2.地质灾害仍将长期处于高发态势

    昆明市以北部金沙江、普渡河沿岸及小江、南盘江干流和支流沿岸的山区、半山区地质灾害爆发概率大、频率高、规模大、防治难度大;中部盆地区相对稳定,但该区域人口集中、财产聚集,加剧了承灾体易损性与脆弱性。昆明市北部地区的禄劝县、东川区和寻甸县,中部、南部地区的富民县、安宁市、嵩明县、宜良县、晋宁区、西山区和官渡区等地,仍是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受地质环境条件、极端天气、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共同影响,特别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概率呈增加趋势,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仍将处于高发态势。

    3.风险管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防治重心正处于过渡时期,需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由点向点面结合模式转变,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调查、监测预警工作尚处于初步阶段,数据准确性、结论客观性、管控合理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完善,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改需加强。切实掌握昆明市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底数,逐步推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制度与措施,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等系列工作亟需常态化。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始终把全市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地质灾害,依靠科技、法制、全社会力量,完善地质灾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预测预警、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机制,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在维护昆明市公共安全、建立和谐社会和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昆明市现代化进程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贯彻“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建设发展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编制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地质灾害防治的主导地位,将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作为工作方向,把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民生效益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心,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威胁,实现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依法防治、分工负责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落实各行业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

    3.重心前移、降低风险

    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推进防灾工作重心前移,从源头降低风险。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4.依靠科技、科学防灾

    全力促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以及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努力学习新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综合应用,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调研、点面“双控”以及国土管控工作模式与管理制度,做到科学防灾减灾。

    5.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下,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衔接,做到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总结“十三五”地灾防治工作,认真谋划“十四五”地灾防治工作。聚焦提升昆明市防灾减灾能力,针对防治工作中突出问题,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总目标,切实加强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支撑作用。

    通过《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实施,为昆明市规划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部署提供指导性文件,为各县(市、区)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提供主要依据。

    本轮规划针对昆明市辖区内在册隐患点防治及风险区管控工作进行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以隐患识别排查、风险评价和分级防控为主线,优先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价,掌握风险底数,进行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支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由点向点面结合转变,逐步建立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分别通过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搬迁、应急响应、科技支撑、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升防灾减灾工作能力与风险防控能力。

    2.具体目标和任务

    隐患识别与风险调查工作能力明显提高:昆明市14个县(市、区),包含滇池度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富民县、安宁市、宜良县、晋宁区及石林县8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初步形成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成果。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结合水务、住建、交运、教体等多部门巡查排查,加强昆明市校区、厂矿、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重要区域的隐患识别与风险调查力度。积极探索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与模式,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模式由点及面的转变,通过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为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提供基础保障与科学依据。针对金沙江流域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地质灾害发育发展特征与生态环境核心问题,形成地质灾害、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等多渠道的综合整治研究方案。

    监测预警工作进度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继续开展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运维,推广普及气象与自然资源部门信息资料共享平台。根据风险普查及精细化调查工作成果,结合风险区划科学部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巡查员,全力推进地质灾害普适型、专业监测预警工作,提升监测预警覆盖面,促成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的监测预警模式。开展东川区监测预警项目专题研究,重点基于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动力学过程与成灾模式,构建多类型、多参数高精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形成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预选东川区和寻甸县作为试点,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综合治理降低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和风险:全市规划期内通过开展实施105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0处延续治理工程项目,16处避险搬迁项目(均包含县级项目)以及寻甸县柯渡镇蟒蛇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明显降低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与风险的目标任务。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联乡工作,巩固和提升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住建、水利、交运、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普适型与专业监测、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装备现代化水平。

    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明显加强:继续做好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系统、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的填报、更新工作,实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

    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结合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联乡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配合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气象、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及系统平台,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建立自然资源与应急、地震、气象等职能部门联动会商及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应对重大地质灾害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与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3.远景展望

    形成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调研、管控工作常态化,初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由点及面过渡转化,逐步探索推广隐患点及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初步制定风险区管控制度,高风险区遥感识别、调查核实、动态评价全覆盖。通过防治结合、群专结合的方式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三、地质灾害易发与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昆明市地貌类型以山地为主,构造侵蚀高中山、中山、溶蚀中山地貌区地质灾害发育较为突出,构造断裂活动影响较为强烈的主要为金沙江断裂、普渡河断裂、小江断裂及富民-车家壁断裂。水系发育且切割较深,岩组多呈中风化、节理裂隙发育,整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分布广、作用影响强烈。综合自然人为因素,均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外部激发力和物源基础。

    本轮规划昆明市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北部禄劝、东川、寻甸和东部宜良等县、区的部分地区和金沙江沿岸和普渡河、小江流域,分区面积9725.1km2,占比46.26%,区内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1229个,滑坡906个,泥石流沟183条,崩塌111个,地裂缝3条,地面塌陷20个,地面沉降6个。按险情规模划分大型及以上35处,中型357处,小型837处。

    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禄劝南部、富民、嵩明、寻甸等县、区的部分地区,分区面积6519.77km2,占比31.02%,区内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319个,滑坡270个,泥石流沟17条,崩塌26个,地裂缝1条,地面塌陷5个。按险情规模划分大型及以上1处,中型55处,小型263处。

    低易发区则主要分布于嵩明、昆明盆地及其周边地区,分区面积4772.66 km2,占比22.71%,区内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133个,滑坡99个,泥石流沟10条,崩塌16个,地裂缝2条,地面塌陷6个。按险情规模划分大型及以上3处,中型21处,小型109处。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十四五”期间,全市划定5个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7303.78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34.75%。

    1.禄劝-东川北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主要为金沙江南岸,普渡河、小江流域,是昆明市主要水源区及城市生态涵养区,尤其是禄劝东川以北,是我国长江经济带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构造侵蚀、溶蚀高中山峡谷地貌为主,地形陡峻,切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南北向断裂构造发育,岩体结构面发育,生态环境差,水土流失严重。区内隐患点分布密集,灾害频发,多期多点治理后已对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形成一定控制,需进一步完善群专结合工作,大量中小型地质灾害尤其是小江断裂带沿线,已完成大量工程治理措施,受投入资金及实施难度限制,防治成效有限,需通过监测预警项目加强滑坡、泥石流活动性监测。禄劝县金沙江沿线受地势条件影响,工程治理难度大,投保比低,需采取监测预警措施加强江岸斜坡及沟道稳定性监测力度。普渡河流域及断裂带沿线,前期已实施部分工程治理,需针对地质灾害集中发育地段进一步加强工程治理措施,辅助以监测预警措施。东川区小江流域及断裂带沿线,继续开展滑坡、泥石流工程防治,对县区周边危害较为直接、规模较大的隐患点实施普适型、专业监测工作。

    2.富民北东-寻甸南西-嵩明以北重点防治区。位于蟒蛇河、木板河流域,以侵蚀、溶蚀中切割中高山和深切割河谷地形为主,地形陡峻,岩体破碎,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小江断裂活动强裂,岩性为砂岩、泥岩、板岩、灰岩、白云岩等,植被覆盖较差,水土流失较严重。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灾害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尤以泥石流危害最为严重。前期已针对部分滑坡实施工程治理,受地势及地表水冲刷入渗影响,单点式工程措施难以形成系统治理。需针对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较为密集,危害较为突出区域实施监测预警项目,推行群专结合模式,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3.富民西部-西山区西北部滑坡重点防治区。位于富民-西山断裂区域,以侵蚀、溶蚀地貌为主,河谷深切,地形陡峻,地质构造发育,出露震旦系、寒武系、二叠系及三叠系等地层,岩体风化强烈,结构面发育,植被覆盖一般,采石挖砂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较明显。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有少量泥石流,近年来受采矿、筑路、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中小型滑坡、崩塌灾害频发,尤其是西山区高海高速沿线,厂区后沿边坡崩滑情况突出,高速路后沿边坡崩塌落石情况频发,现已多次出现险情导致道路封闭。前期开展部分工程治理,受投入资金限制,多为局部支挡、截排水或应急处置工程。防治成效有限。需对前期工程治理进行加强,增设监测预警项目,结合群测群防工作,加强滑坡、崩塌灾害动态变形监测,对高海高速沿线崩塌进行应急处置工程,后续开展系统调查论证,指导防治工作。

    4.嵩明东南部-宜良西北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位于小江断裂带中段,侵蚀、溶蚀中山地貌,地形坡度陡峻,地质构造发育,地层岩性为灰岩、白云岩、砂岩、泥岩等。岩石风化强烈,结构面发育,总体植被覆盖一般,采石挖砂、道路交通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较明显。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前期已开展部分工程治理及避险搬迁项目,需针对规模相对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预警项目,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继续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5.晋宁东部-石林南西重点防治区。位于小江断裂带南端,侵蚀、溶蚀中切割中山地形,切割较强烈,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多为砂岩、泥岩、板岩、灰岩等,岩体破碎,植被覆盖一般,滑坡灾害发育,分布密度大。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泥石流次之,前期已开展部分工程治理及避险搬迁项目,受投入资金限制,防治强度不足,追加资金进一步工程治理防治投保比较低,工程实施条件有限,需对具备搬迁条件的村寨实施避险搬迁,对威胁对象较为集中,危害较为突出的滑坡、泥石流进行工程治理及监测预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强度,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内容

    (一)调查评价

    继续开展“三查”及应急调查工作:充分发挥驻地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优势,完成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研判灾(险)情发展趋势,提出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后续防治的技术意见、建议。针对昆明市校区、厂矿、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重要区域,通过自然资源系统与住建、水利、交运、应急、气象、地震、教体等多部门合作联动的方式,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与风险调查力度。

    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昆明市14个县(市、区),包含滇池度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查明地质灾害承灾体类别、结构及经济价值,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和区划,并提出风险管控建议,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风险防治等提供地质灾害专项基础数据。

    推进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规划分年度实施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富民县、安宁市、宜良县、晋宁区及石林县8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运用高分辨率综合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核查)、工程地质测绘、地质勘探及物探等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域为单元开展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对县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镇、村组等人口聚集区、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建设重点工程区,进一步实施1:10000精细化调查,形成县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数据库,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建议,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和危险性评估:针对金沙江流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专项调查。重大工程建设的相关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做好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和风险评价,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专栏一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点工程

    1

    昆明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开展昆明市辖区14个县(市、区),包含滇池度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1:10万市级和1:5万县级普查成果,对风险区及防治区进行评价分区,分类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

    2

    昆明市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

    分年度实施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富民县、安宁市、宜良县、晋宁区及石林县8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阶段性完成1:500001:10000精度调查成果。

    3

    金沙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专项调查

    综合金沙江流域(东川、禄劝段)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生态环境,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调查。

    (二)监测预警

    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继续开展昆明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预测预报制度,不断规范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运维,推广普及气象与自然资源部门信息资料共享平台,结合监测预警项目建立一批气象自动雨量监测站,加强现代预警预报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气象综合信息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途径将预报信息通知到相关人员和受灾害威胁的民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深化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进一步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进一步加大预警网格密度,提高预警时长,加密预警频次,提升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

    继续完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继续开展昆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监测巡查工作,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充分有效发挥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强化保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每年举办市、县、乡镇等不同规模等级的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和简易监测方法及防灾避灾专题培训班,提高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群测群防成功避险奖励机制。

    继续加强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继续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结合现已完成的普适型、专业型监测设备及预警系统平台运行情况,根据各县(市、区)在册地质灾害点实际条件,按照中央、省级下达任务指标实施普适型监测与专业监测。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运行与维护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健全“行政统筹、规划引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平台、上下联动,运营服务、市场配置”的监测预警项目管理机制,构建“政府部门主导、技术单位支撑、总承建单位维护、防灾主体使用”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

    探索推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规划期内,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试点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部署,参考泸水市、盐津县、盈江县、龙陵县、金平县5个试点县(市)工作经验,预选东川区及寻甸县作为昆明市“双控”工作试点,积极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建立地质灾害“双控”工作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

    专栏二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重点工程

    1

    昆明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继续开展昆明市县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预测预报制度,不断规范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2

    昆明市普适型、专业监测预警工程

    十四五期间昆明市计划实施普适型监测项目373处,专业监测1处。对昆明市重大、典型地质灾害隐患形成群专结合的防灾减灾模式,持续动态更新完善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提升预警效率,提高防灾减灾保障。

    3

    地质灾害风险双控

    预选东川区、寻甸县作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试点,探索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要求。

    (三)综合治理与搬迁避让

    稳步推进工程治理、延续治理:“十四五”期间,总体规划实施工程治理项目105个,含县(市、区)级规划项目72个。延续治理工程20个,含县(市、区)级规划项目5个。根据因地制宜、轻重缓急原则开展工程治理,科学设计防范措施,适当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针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消除隐患威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现状地质灾害风险高、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聚集区,以及经识别、调查新发现的稳定性差、风险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生态功能区人口转移、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政策,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开展避险搬迁项目16个,含县(市、区)级规划项目6个。

    重点区域探索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对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城镇,或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典型小流域,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保护生态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初选寻甸县蟒蛇河流域开展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防灾减灾综合效益。

    治理工程管理与维护:加强对已完成治理工程的运行情况复查复核,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治理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对已损毁的治理工程及时修复,有效恢复或提升原有治理工程的防灾功效。

    专栏三 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重点工程

    1

    昆明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规划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3个。

    2

    昆明市地质灾害延续治理工程

    规划实施延续治理工程15个。

    2

    昆明市避险搬迁

    规划实施避险搬迁工程10个。

    3

    地质环境综合整治

    初选寻甸县蟒蛇河流域开展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站),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核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灾(险)情报送、应急值守、应急会商、搬迁避让选址、治理工程项目检查等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进一步夯实专业资质队伍驻州(市)包县、驻县联乡的保障机制,巩固和提升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装备保障能力:补强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装备,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装备迭代升级。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站)优化配置无人机等专业化技术装备,做好日常演练和设备升级维护。动态实时更新调查数据,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提供更高效的支撑服务。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科普手册、杂志、标语、板报、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加强广大民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求能力。积极探索和推进落实基层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多方位多手段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运行机制。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避灾防灾意识和能力,提高基层干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发挥乡村党政干部、群测群防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各类人员的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全民防灾减灾工作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人人尽责、共享平安”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推动实现防治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专栏四 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1

    昆明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完善1个州(市)级、14个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站),夯实专业资质队伍驻州(市)包县、驻县联乡的保障机制,巩固和提升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

    2

    防御装备现代化建设

    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装备设备迭代升级,加快新技术、软硬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综合应用。

    (五)提高信息化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

    动态实时更新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以现有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动态实时更新昆明市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实现国家、省、州、县四级互联互通和动态更新,系统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治工作等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提高新型技术产品成果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常态防灾和非常态救灾科技支撑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积极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方法,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支持科研院所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不断推进防灾减灾产业发展。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将防灾减灾教育和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重大灾害能力,纳入各级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整合基层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网格员、气象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应急信息员队伍,鼓励“一员多职”,全力推进以乡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网格,以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网格责任人、自然资源所所长为网格管理员、村委会书记或主任为网格专管员、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为网格协管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群众为网格巡查员的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待遇,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防灾减灾管理工作队伍,形成以各级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技术专业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社区(村)作业人员为基础力量,以社会民众为辅助力量,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

    (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统筹组织体制:由昆明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及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县(区、市)成立和完善相应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上下统一、分级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预案,统筹安排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等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各级部门及技术队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奖惩制度,组织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加强市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交流合作,指导和支持区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工作,依法落实业主和建设单位的防灾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落实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本行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在现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修编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落到实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加强法制建设是保护地质环境条件,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减少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重点完成昆明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实施细则、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管理办法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管控制度,修订完善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避险搬迁项目管理办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制化。

    完善防灾减灾机制: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应急、水务、气象、公安、交运、住建、农业农村、林草、教体、民政、卫健、防震减灾、消防等多部门形成合力,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有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形成综合防灾减灾目的。各部门各领域风险区划成果共享,切实指导防治部署、用地空间规划等政府决策。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推进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隐患与风险区防灾减灾管控制度与规划发展思路,由点及面,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与科学发展。

    加强资金监管及绩效考核:完善昆明市防灾减灾工程规划建设标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动态更新“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系统”、“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的相关数据,加强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管,明确资金动向,加快资金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开展多维度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及资金绩效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效能。健全各级财政补贴,鼓励倡导民众自发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作,制定相关补贴、奖补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民众力量,开启全民防灾减灾工作,逐步扭转等政策、等资金的被动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

    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落到实处。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奖惩制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0号)等规定,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三)推进法治建设

    围绕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制度,对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管理者、参与者行为进行规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创新,构建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环境。

    (四)加大政策支持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民生,同时也是保护自然生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效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从防治资金来源、财政税收、人员保障、项目审批、社会资本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提升全社会关心、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保证各项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好事前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也是保证规划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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