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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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和2023年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测绘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 地理信息管理司关于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的提醒事项》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和2023年统计季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季报执行2022年新发布的《测绘 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各单位根据制度规定,报送年度、 半年、季度相关统计报表。

    二、报送方式

    (一)启用新开发的“自然资源统计工作平台-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网址:tjgzpt.mnr.gov.cn)进行数据填报。技术问题请加QQ群806414174或通过微信专属客服沟通咨询。

    (二)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直报系统的初始账号为:小写字母“ch”+“行政区划代码”,密码为111111。

    (三)测绘资质单位直报系统的初始账号为:资质证书编号(甲乙双证的,账号为甲级资质证书编号),密码为111111。

    各填报单位登录直报系统修改后的密码请务必牢记,密码重置权限暂时没有下放,只能找技术人员处理。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3日前通过直报系统报送2022年统计年报数据。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统计季报和半年报数据填报工作,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通过直报系统报送数据,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布置。测绘单位暂无季报、半年报要求。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整治自然资源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自然资办发〔2022〕29号)的有关要求, 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明确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调查任务按期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将列入2023年重点监管名单。

    (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的统计工作联络员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联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计联络员提供人员变更信息。


    统计年报业务咨询: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计联络员

    赵珊珊 0871-64100748 13577056911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联络员

    董恒超 63126662


    统计直报系统技术支持:

    QQ 群:806414174

    微信专属客服:通过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与技术支持微信沟通(二者作用相同,无需加好友)

    (1)链接:

    work.weixin.qq.com/kfid/kfclebfb7b66f2ae0cd

    (2)二维码:

    通过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与技术支持微信沟通      


    附   件:

    Doc版本下载:1. 自然资源统计直报系统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模块操作手册(管理用户)

    Doc版本下载:2.自然资源统计直报系统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模块操作手册(填报用户)

    Doc版本下载:3. 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主要指标解释

    PDF版本下载:4. 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常见问题(2023年版)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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