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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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测绘中介服务的引导和管理,规范测绘中介机构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根据《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昆自然资规联〔2020〕2号),现将昆明市名录库建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且入驻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子项,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2.近1年内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3.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测绘师证书、印章印模复印件(非必要材料);

    4.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三、申请办理

    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自愿申请,书面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版)于2023年5月11日前报送至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进行初步审查,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审核。
    四、审核公布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分批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和昆明市联合测绘网上办事大厅(kmlhch.gisone.cn:8996/)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其他要求
      1.市测绘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联合测绘”中介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申请名录库的初步审查工作;
      2.“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建立后,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申报单位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条件、材料和程序,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

    3.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的备案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附件:1.“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入库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翔东、王超  63968796

    市测绘管理中心地址: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02-2(服务窗口)



    附  件:

    WORD版下载:1 “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入库申请表

    WORD版下载:2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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