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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首笔“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成功办理

    发布时间:2023-06-02 文章来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质增效,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持续发挥“带抵押过户”作用, 5月30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城区个贷管理部,成功办理了云南省首笔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创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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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建设银行举行首笔“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书颁发仪式,见证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通过开展“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人购买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处于抵押期间的住房时,通过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售房人的原住房贷款,售房人无须先结清原住房贷款和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有效减轻买卖双方资金压力,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登记、注销原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精简二手房交易流程,缩短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下一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密切保持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受托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优化完善该项业务办理流程,拓宽业务覆盖面,进一步节约群众住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支持和保障广大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昆明市当好全省“排头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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