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孙学萍、崔崟)
发布时间:2023-10-13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孙学萍、崔崟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湖景天颐家园三期(湖景雅苑)11幢1单元11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为2014027151号,建筑面积为:131.2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学萍、崔崟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