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和修正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定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废止和修正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在2023年11月18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mgtfg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至: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228室)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邮编650500, 请在信封上注明“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附件: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废止和修正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