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兴民、梁大莉)
发布时间:2023-11-02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陈兴民、梁大莉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郑和路463号4幢1-501号(原107)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1)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1385号,专有建筑面积:74.33㎡,分摊建筑面积:7.18㎡。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兴民、梁大莉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