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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云、应红梅)

    发布时间:2023-11-02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杨云、应红梅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东凤路东兴花园1幢3-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为2014026178号,建筑面积为:164.99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云、应红梅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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