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云、应红梅)
发布时间:2023-11-02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杨云、应红梅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东凤路东兴花园1幢3-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为2014026178号,建筑面积为:164.99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云、应红梅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