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玉玲、段明)
发布时间:2023-12-07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李玉玲、段明将坐落于晋宁县上蒜乡石将军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为昆政房晋(97)字第007466号,建筑面积为:323.41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玲、段明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