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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东川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24-02-28 文章来源:东川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东川区高位统筹,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级下达处置任务,有关经验做法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东川区批而未供处置目标任务1164.13亩,处置完成2750.79亩,年度任务完成率236.30%,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97.15亩,处置完成316.68亩,年度任务完成率325.97%,全市排名第一;2023年东川区批而未供处置目标任务971.44亩,处置完成1346.19亩,年度任务完成率138.58%,全市排名第三,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10.23亩,处置完成12.76亩,年度任务完成率124.73%,全市排名第十。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统筹,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市级下达“任务清单”,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处置工作方案,逐宗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和整改目标,并在2023年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纳入东川区2023年“当好排头兵、勇做争先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每季度公布排名情况,充分激发参赛单位积极性。

    二、分类推进,确保处置成效。紧盯“任务清单”,逐宗梳理,实施一地一策、分类处置,精准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短期能处置的立即处置,短期无法处置的纳入重点地块清单。针对2023年重点地块,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形成处置合力,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政策咨询,确保了处置成效。

    三、依法依规,确保程序合法。坚持依法行政和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部分地块情况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区自然资源局为确保处置合法合规,引入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确保闲置土地认定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

    四、动态跟踪,强化供后监管。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区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方案》,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开展闲置土地日常巡查11次,巡查发现闲置苗头后第一时间采取工作措施,避免“边清边增”情况。

    三、经验启示

    一、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为扎实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东川区建立了调度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难点,统筹推进,区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了解处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二是为激励各相关单位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东川区建立了奖惩机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纳入东川区2023年“当好排头兵、勇做争先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每季度公布排名情况,充分激发参赛单位积极性。

    二、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要用足用好供地政策。近年来,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等政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及产权遗留等方面的政策。只有用足用好这些政策,才能更加深入地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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