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50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50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共有82家磷矿,6965亩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2018年就已关闭,1251亩废弃矿区沟壑纵横、山体裸露,生态破坏问题突出。(50-50) |
整改目标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在建生产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开展持有采矿许可证磷矿生态修复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生态修复。 |
整改措施 | 1.进一步核实梳理昆明市11家未开展生态修复磷矿的资源开发现状,明确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分类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2.2021年12月底前,对在建、生产矿山,督促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对关停矿山,督促修复责任主体编制治理恢复实施方案,限时完成治理。 3.加强督促指导,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开展持有采矿许可证磷矿生态修复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4.2021年12月底前,督促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企业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经西山区政府批准实施,202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矿山生态修复。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经过整改,一是昆明市11家磷矿明确了矿山修复责任主体,制定了修复方案,11个磷矿已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昆明市于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开展市级验收,省厅于2023年1月5日开展验收,2023年4月26日报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二是加强对生产在建矿山责任主体矿业权人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复垦方案,建立基金并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关停矿山按照备案的复垦方案积极督促指导修复责任主体开展修复。三是云龙磷矿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区级政府自查自验、2023年12月26日通过市级验收,2024年1月26日原则上通过省级验收。 |
责任单位 |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张荣军,0871-63112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