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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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50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3-27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50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云南省共有82家磷矿,6965亩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2018年就已关闭,1251亩废弃矿区沟壑纵横、山体裸露,生态破坏问题突出。(50-50)

    整改目标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在建生产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开展持有采矿许可证磷矿生态修复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核实梳理昆明市11家未开展生态修复磷矿的资源开发现状,明确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分类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2.2021年12月底前,对在建、生产矿山,督促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对关停矿山,督促修复责任主体编制治理恢复实施方案,限时完成治理。

    3.加强督促指导,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开展持有采矿许可证磷矿生态修复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4.2021年12月底前督促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企业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经西山区政府批准实施202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矿山生态修复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经过整改,一是昆明市11家磷矿明确了矿山修复责任主体,制定了修复方案,11个磷矿已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昆明市于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开展市级验收,省厅于2023年1月5日开展验收,2023年4月26日报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二是加强对生产在建矿山责任主体矿业权人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复垦方案,建立基金并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关停矿山按照备案的复垦方案积极督促指导修复责任主体开展修复。三是云龙磷矿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区级政府自查自验、2023年12月26日通过市级验收,2024年1月26日原则上通过省级验收。

    责任单位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张荣军,0871-63112159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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