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
发布时间:2024-04-09
文章来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适用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主体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利害关系人。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
4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1份)。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