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影响我局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着力提升我局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水平,找准关键环节、改进工作方法,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我局特制定了《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在以后工作中努力实现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
首先,按照云南省即将公布的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认真梳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规范下放事项权限、流程,印发办事指南。加大下放事项指导培训力度,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其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不同系统中的工作人员二次录入和办事群众表格重复填写,实现让“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的转变。2020年底前全局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表单、证照等材料减少60%以上。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
第三,加快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政务服务“一张网”,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七办”工作机制,服务部门“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的原则,全面实现“一窗通办”和动态管理。
第四,加强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及“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要求创新普法方式,将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政策宣传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渗透性强、覆盖面广、内容丰富、互动性和实效性强等特点,构建普法宣传新媒体阵地,促进形成“实体普法”+“网络普法”双轮驱动的政务法治宣传新模式、新格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满意率和评价度。
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为契机,组织普法工作队伍深入社区、街头、农村、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实际需要,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进行法治宣传,真正使普及法律知识能够服务群众。
第五,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进一步具体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完善裁量标准。明晰执法权限,及时更新公布执法信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多头执法、差别化执法、运动式执法、有及同案不同罚现象。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第六,增强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继续做好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进行压缩,对来信,来访,信访交办、督办,复查复核,网上信访,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件,确保按照统一程序回复,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负责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投诉建议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帮助其深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固定的工作机制常抓不懈。聚焦执法突出问题,从思想上狠抓落实,切实挂牌整治“纠而不改”的执法问题,突出单位及个人,切实督促立行立改见成效。
第八,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以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工作要求,构建“1+N”的营商环境政策框架体系,加大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针对营商环境工作短板、弱项,抓实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宣传推荐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经验成效,全面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九,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建立并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掌上12348手机APP、“云岭法务通”智能法律机器人、12348云南法网等载体便捷化、智能化作用,实现在线申请法律援助、涉外公证,在线预约办理各项法律服务,在线法律咨询等功能,做到“应驻尽驻、应上尽上”,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