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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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11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受理范围

    1.申请内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2.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昆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

    2.《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3.《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4.《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5.《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20〕1号)。

    6.《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0〕144号)。

    三、实施机关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其中:昆明市主城范围内由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办理。

    四、许可条件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符合第一条规定,在受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

    (4)已取得该项目有关土地证明文件。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不符合第一条规定,不在受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2)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在有效期内;

    (4)未取得该项目有关土地证明文件。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符合第一条规定,在受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不符合第一条规定,不在受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2)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出让合同无效(含规划条件未纳入出让合同的情况)。

    五、申请材料

    表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备注

    1

    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划拨供应土地使用权申请报告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非必备。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无需提供。

    3

    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4

    附图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1.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1/2000现状地形图。

    2.符合当地统一坐标系的勘测定界报告。

    5

    符合当地统一坐标系统的权属界址点成果表

    原件

    扫描件

    1


    6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复印件

    原件

    1


    7

    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图)(涉及变更或者延期提供)

    原件

    1


    8

    有关变更原因等资料

    原件

    1


    (因情形较多,按照变更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供资料)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申请材料

    1

    项目单位用地申请,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复印件

    1

    1.①宗地图150011000原件2份,②A3A4图原件6份,测绘成果表原件1份,含测绘成果函原件。

    2.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储备方案及市政府批复

    原件

    1

    3

    土地来源文件:省、市农用地征转用批准文件或存量土地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注销文件

    原件

    1

    4

    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意见

    原件

    1

    5

    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及附图

    原件

    1

    6

    相关规费交清的说明(含明细)及缴费凭证

    原件

    复印件

    1

    7

    净地承诺文件

    原件

    1

    8

    宗地图、测绘成果表



    9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原件

    1

    10

    权籍调查表

    原件

    1

    11

    涉及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原件

    1

    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不含出让合同签订材料)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备注

    1

    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2

    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3

    附图

    PDF文档

    纸质材料

    1

    1.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1/2000现状地形图。2.符合当地统一坐标系的勘测定界报告。

    4

    符合当地统一坐标系统的权属界址点成果表

    原件

    纸质

    1


    扫描件

    1


    5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复印件

    纸质

    1


    原件

    扫描件

    1


    6

    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图)(涉及变更或者延期提供)

    原件

    纸质

    1


    7

    有关变更原因等资料

    原件

    纸质

    1


    (因情形较多,按照变更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供资料)

    扫描件

    1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日。承诺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专家论证、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供地方案、签订出让合同等时间。

    七、收费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见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九、相关咨询服务

    1.咨询电话:省自然资源厅电话:0871-6570308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电话:0871-63149841,县区级电话以当地公布号码为准,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网络咨询: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址(dnr.yn.gov.cn),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zrzygh.km.gov.cn),其他县区级网址:以当地县区级自然资源或者政府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布网址为准。


    附  件:

    1.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03 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 - 副本

    2.Word版全文下载:

     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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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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