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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1-202409-47262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信息港 发布日期: 2024-09-25 17:47
名 称: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17:4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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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与供应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商统一后,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审议批准,按照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做好土地收储和一级开发,充分做好统筹管理和协作协调工作,积极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和报批年度土地出让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土地储备出让收支进行预决算管理;做好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申报土地储备项目的宗地规划条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并报批,适时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实施交易;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做好土地储备供应相关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科学谋划2023年土地储备规划管理。前瞻谋划全市各县(市、区)土地储备供应工作,持续科学开展土地储备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宏观指导全市年度土地储备供应工作开展。大兴调查研究推进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精准编制,统筹兼顾科学下达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六个春城”建设,在“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昆明市城市发展运行状况、当前土地市场情况和今后一定时期项目用地需求,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节约土地、绿色发展、项目优先”原则,严格把控项目纳入标准,通过项目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单位上报的项目逐个进行研判,合理安排储备土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和三年滚动计划。对标对表有序推进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实施。

2、有效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实施。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研究,稳步推动年度土地收储目标任务实施。截至目前,全市计划收储土地23358.34亩,实际收储土地27008.51亩,完成率115.53%。主城五区计划收储5054.49亩,完成土地收储面积4063亩,完成率80.38%。预计年底前可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持续加强土地收储协调联动。主动参与土地前期开发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积极参与报批、征拆、整理等土地开发的全流程,全力争取各辖区政府协作,统筹推进项目地块的收储工作,提高储备地块供应率,充实土地储备库。2023年多次与主城五区人民政府协调沟通,协商推进巫家坝片区、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多个项目,有效促进了土地收储工作进度。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一地一策”,配合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相关工作,逐宗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土地收储入库质量数量。依法依规落实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对已收储入库暂不供应的土地,加强安保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管护责任范围内的25宗储备土地的权益安全和资产保值,并有序推进围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征询属地意见、租金评估、会议集体研究等程序途径,依法依规开展临时利用公开招租。

3、多措并举开展土地供应工作。紧紧围绕主城五区计划供应0.78万亩、实现土地收入400亿元的目标,加强每月工作调度力度,把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细化到季度和月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土地收储供应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逐月逐项目抓好落实,确保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全市已供应地块面积共计37025.78亩,供应价款295.61亿元,其中:出让地块面积9712.78亩,供应价款77.16亿元。

4规范提升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能。持续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计划管理,紧盯土地储备资金高效利用,统筹债务化解和预决算编制执行,为土地收储供应工作做好坚实的资金保障。整合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市土储中心收到市财政拨付土地储备专项资金43.05亿元,回收资金再投资14.38亿元。其中:拨付轨道公司3.4亿元;市产投公司13.05亿元;市城投公司13.05亿元;市土投公司2亿元;市交投公司4.9亿元;市滇投公司30.1亿元;安居集团5.95亿元。向市财政申请返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44.64亿元,市财政实际返还31.47亿元。扣除土地储备管理费、评审费、铁路专项债,其余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已全额返还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切实做到应返尽返。收到市财政局转贷专项债券3.05亿元,已分别拨付至盘龙区栗树头旧城及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盘龙区上坝片区回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盘龙区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土地收储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实际支出3.05亿元。千方百计筹措偿债资金,进一步化解地方隐形债务。及时梳理债务变动情况,准确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主动与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对接,提高再融资比例,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政府性债务偿还能力,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截至目前,共计化解隐性债务29.09亿元,置换债券本息合计16.81亿元。我中心总体债务余额为335.49亿元,其中,存量政府置换债券155.01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8.19亿元;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172.29亿元(均为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审计认定委托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应付工程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信息处、规划发展处、土地收储一处、土地收储二处、土地收储三处、项目监管处、补偿安置处、机关党总支、呈贡分中心、高新分中心、经开分中心、度假分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9696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052.61万元,占总收入的99.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09.90万元,占总收入的0.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4721.48万元,下降6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0635.25万元,下降61.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086.23万元,下降82.88%。财政拨款收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地块成交量下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为两个分中心收入合并至市中心,今年亦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9696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30万元,占总支出的0.29%;项目支出495519.21万元,占总支出的99.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4721.48万元,下降61.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2.69万元,增长24.36%;项目支出减少795004.17万元,下降61.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将劳务派遣工资及社保纳入,导致增长;项目支出中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地块成交量下降,成本返还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3.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519.2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7769.94万元(其中土地储备财务评审及咨询专项资金72.20万元、储委会筹备专项资金5.41万元、土储办公楼租赁专项资金157.49万元、省图书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49168.48万元、省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土地成本省级专项资金9836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44,152.15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687.22万元其中彩云湾片区苗木养护及周边土地看护专项资金328.01万元、储备土地推介会宣传专项资金46.50万元、昆明市储备土地管理与看护专项资金119.15万元、土地储备管理调研专项资金4.48万元、全市土地储备信息化建设延续性项目专项资金82.31万元、收储供应计划规划设计专项资金39.50万元、追缴储备土地短期使用费诉讼代理服务专项资金4.17万元、昆明市盘龙区重工片区区段城市设计专项资金58.50万元、土地储备成本评审专项资金4.59万元)度假分中心土地开发支出646.79万元、高新分中心行政运行2.27万元、高新分中心土地开发支出2260.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1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03%。与上年相比增加147528.14万元,增长8754.86%,主要为市财政科教文卫处从一般公共预算科目2070104图书馆中下达省图书馆专项配套资金,同往年资源环境处下达征地拆迁补偿支出科目不同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753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8%,主要用于巫家坝省图书馆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支出,为市财政科教文卫处从一般公共预算科目2070104图书馆中下达省图书馆专项配套资金,同往年资源环境处下达征地拆迁补偿支出科目不同导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职工社保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职工社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4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99万元,比上年增加172.67万元,增长153.72%,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纳入基本支出导致上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资产总额95.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8万元,固定资产67.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其他收入 2909.91万元,具体为2023年高新分中心收到高新区财政拨款2263.12万元,度假分中心收到度假区财政拨款646.79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土地评估费:指在土地供应前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委托专业中介评估机构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评估行为发生的费用。

(二)土地管护费:指对储备土地看护管理时进行打围墙、树栅栏、树标识,开展专人看守和日常巡查,对土地上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而建设临时性建筑和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费用。(2)安置补助费,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等因征地被损毁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青苗补偿费,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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