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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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单位事业编制120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
2.负责面向社会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以及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科、法规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登记四科、登记五科、登记六科。
所属单位0个。我单位为基层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党建为引领,以“昆登记·心服务”为理念,坚持为民、务实、高效的原则,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增窗口、优服务,全方位持续升级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改革,便民利企业服务工作持续优化。
具体表现在:推行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减环节;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不断压缩,减时限;全面梳理完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要件资料,减材料;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探索不动产登记“1+3+N”行动模式、推行午间不间断和早晚延时服务、使用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持续妥善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上门服务常态化等,优服务。同时,根据市局及登记中心工作安排,采用磨憨前台受理,中心登记一科后台复核登簿的工作模式开展登记,积极推动磨憨口岸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13人。2023年末在职实有1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14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49.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一致均为0,总收入增加223.39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人员经费增加,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的项目增加。二是按照相关要求控制成本费用,执行例行节约规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49.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9.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4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一致均为0,总收入增加223.39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人员经费增加,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的项目增加;二是按照相关要求控制成本费用,执行例行节约规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149.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4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8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5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5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安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执行例行节约规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3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26.5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69.8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重特病统筹缴费及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2200150 事业运行”,5246.1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及职工失业保险缴费等。
“2200109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53.5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目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7.6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3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5万元,下降0.32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5万元,下降3.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预计共计接待49人次。
与上年相比预算减少,主要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接待管理,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预算不变,主要原因为:按相关要求执行例行节约规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登记办公硬件及设备运行管理服务专项资金
为保障单位日常办公系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不定期对主城区各登记处和办证点进行设备巡检、配件更换、软件升级、安全保密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2024年“登记办公硬件及设备运行管理服务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0万元。
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为:项目维护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保障各个登记科的设备正常使用;项目办公硬件及设备运行管理服务合格达到95%及以上;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采购任务;采购资金与预算资金一致,其中采购节约除外;不动产登记设备运行稳定状况有所提升;设备使用人员、工作人员对设备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二)不动产中心统一登记专项资金
为强化不动产登记职责,实施不动产登记条例,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单位购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购买登记保险,做好登记工作宣传。2024年“不动产中心统一登记专项资金”项目总资金预算63万元。
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为:购买不动产权证书数量达到3万本以上、公众媒体宣传次数超过2次;购买不动产权证书合格率达到100%,购买办公用品质量合格率等于100%;登记保险时间1年,及时完成任务;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升效果明显;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购置不动产登记业务职工统一服装专项资金
为提升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服务质量,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规范(试行)》(昆政务通〔2023〕1号)文件第十八条 大厅人员仪容仪表:“工作时间统一着工作服,工作时间规范着装”的要求,中心为职工购置统一工作服装,对工作人员的对外形象、服务礼仪等进行统一规范,打造优质的对外服务窗口。2024年“购置不动产登记业务职工统一服装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
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为:购买职工服装套数达到100套以上 ;服装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能满足工作人员日常穿着需求;完成任务及时率达到100%;服装正常使用年限达到2年以上;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群众有良好的办事体验。
(四)请法律顾问专项资金
聘请法律顾问为单位及下设各登记处和办证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协助单位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为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为单位重大工作和决策事项,提供保障合法运作的法律依据和建议;为单位制做完善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示范性法律文书等,使单位风险降至最低;法律顾问接受单位委托,以单位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仲裁庭,参与单位对外纠纷的调解、诉讼或仲裁,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
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为:聘请法律顾问事务所数量达到2个;法律服务覆盖各个登记科,覆盖率100%;法律服务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法律意见的采纳率达到90%及以上;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采购任务;通过法律咨询服务,一定程度防范、规避法律风险的发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动产工作人员对法律咨询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行政、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62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1万元,固定资产54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6.5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81万元(主要为折旧产生)。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900300111
附件: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预算公开表20240208020905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