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领导信箱的留言收悉,经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峯荟花园(A2-4地块)、峯荟花园(A2-1、A2-2、A2-3地块)分别于2018年5月、2019年9月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二、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住宅项目机动车停车泊位应当设置于地下空间或者专业停车楼,经规划审批的上述项目配套停车泊位均设置于地下。依据《昆明市呈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周边道路规划用途为市政道路,规划审批的市政道路,审批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等级、宽度、长度、道路断面及综合管线等,道路的建设和管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依据行政职能职责,市政道路上设置的停车泊位由交运部门组织划定。经了解,该区域停车管理已取得呈贡区交通运输局核发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如您对小区周边地面停车泊位设置及管理存在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交通运输部门。
感谢您对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