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袁萍、张文洪)
发布时间:2024-12-30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袁萍、张文洪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湖景天颐家园一期35幢01的不动产权证(土地证)遗失,证书号为:晋国用(2012)字第860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分摊面积:131.3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萍、张文洪
2024 年12月23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