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017
发布时间:2024-12-31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国用(2006)第34号 |
云南威达元宝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30122101232GB00003F00010001等3户 | 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前卫村民委员会西冲箐 | 法院裁定 |
公告单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