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详细规划成果规范(试行)》《昆明市详细规划电子成果入库标准(试行)》 解读
为规范昆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入库管理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昆明市实际,2024年12月26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昆明市详细规划成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成果规范(试行)》)和《昆明市详细规划电子成果入库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入库标准(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要求,保证详细规划有效实施
为适应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新要求和新变化,进一步规范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及表达形式,实现详细规划成果的高效存储、有序管理和共享需求,有效支撑行政审批,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了《成果规范(试行)》及《入库标准(试行)》。
二、明确适用范围与空间数据成果坐标系,确保规划成果的空间一致性
《成果规范(试行)》及《入库标准(试行)》明确适用范围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和托管区域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含调整,后同),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用地和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特定功能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区域详细规划可参照执行。同时也明确空间成果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及高程等数学基础要求,确保昆明市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空间一致性。
三、完善详细规划提交内容、组织形式及提交要求,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空间数据库要求
针对详细规划新编、修改、维护、勘误成果提交的内容、命名和组织形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单元层面详细规划编制电子成果提交的最小范围为一个或多个完整的单元,地块层面详细规划编制电子成果最小范围为一个或多个完整的街坊。
结合详细规划数据库建库要求,《入库标准(试行)》制定了单元层次、地块层次数据库提交要求,明确要素命名规则、要素编码原则、要素图层字段等内容,使昆明市详细规划数据库成果更符合自然资源相关业务工作需要。
四、规范编制成果表达、建立科学审查机制、保障成果质量
为建立健全昆明市详细规划编制标准体系,完善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及成果规范化入库机制,提高编制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果规范(试行)》明确了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表达形式,《入库标准(试行)》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成果质量检查规则,检查数据成果的完整性、空间属性数据标准性、空间图形数据拓扑关系等内容,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管控要求,并提供配套工具,辅助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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