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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01号(晋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发布时间:2025-01-08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他项(2013)第108号

    晋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抵押权

    101-110-(01)-012

    (地号)

    晋宁县昆阳永乐大街东侧

    法院裁定

     公告单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18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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