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自然资源局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纪律组织,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1月13日,禄劝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明主持。局班子成员、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分管领导周红梅同志传达学习了2023年7月,县委组织部印发的《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禄组通〔2023〕53)文件精神及5个附件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好的制度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严格。我们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一是要扛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要按时限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决不可避重就轻,随心所欲;三是要严明报告纪律,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相关要求,以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为抓手,真正让各项工作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相关纪律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会议强调,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我们党的一贯规矩。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既是确保党的集中统一要求,也是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的内在要求。作为基层党组织干部,要带头树牢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纪律,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请示报告,有效推动组织工作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