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滇中引水工程(晋宁区)2023年度临时用地的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6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2025年1月10日,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滇中引水工程(晋宁区)2023年度临时用地获批。
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0.9257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年9个月(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8年10月13日),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临时工棚,施工便道,材料堆场。
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还地、义务。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违法违规举报电话:0871-67431715、0871-67892243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