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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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 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历史遗留矿山 核查认定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文章来源:寻甸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1〕645号)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以下35个矿山所涉及的53个相关图斑范围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三十日,具体矿山及图斑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纳入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历史遗留矿山一览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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