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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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规范行政执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的引领带头作用,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统筹协调,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以及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提升法治思维,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负责人统筹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认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定不移地推进法制审核、案卷评查、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公职律师等制度施行,健全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今年以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局长办公会研究政策制度8次,统筹增加法治人员1名,全力保障立法、法律顾问等经费,保障法治宣传资料4360份,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积极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坚持推行“一把手”坐镇指挥助推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印发了《昆明市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指引》(2024版),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优质高效做好用地和规划服务保障;二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深化全程网办,昆明市主城区已开通并启用“昆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和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实现主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不动产证书验真、在线缴费、在线公示公告发布、网上登记预约等功能,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已初步实现主城区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线上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气联动过户、登记结果网上查询、“马上办立等取”、银行共享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全面优化登记审批服务,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内容,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好;四是严格落实“局长坐诊接诉”工作。2024年10月17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坐诊接诉”,受理解决企业在昆投资建设项目中遇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领域困难问题、政策咨询、服务要求和意见建议等,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积极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全面优化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重点热点问题,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严格履行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以高质量立法护航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严格按程序开展了《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7个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其中,《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按程序已报请市司法局审查;《昆明市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按程序报请市委常务会审定;《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已完成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听证会、专家论证程序,目前正按局党组会通报要求进行修改;《昆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已完成立法调研工作;《昆明市历史村镇评定管理规定》目前正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四)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全面对9个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意见、对119个行政执法事项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对68个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聘请4个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坚持未通过法律审核通过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许可及日常行政管理行为,不得实施。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今年以来,公开行政执法事项4个清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454件,主动对外公开1359个动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坚决处置违法占用耕地,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矿产资源,执法中既查处违法行为,更追究监管责任是否到位。二是推行分级审查、集体会审等制度,全部执法决定按权限分级会审、集体决策、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后作出,保证规范执法。三是积极推行主动纠错,对发现执法有瑕疵、错误的,勇于主动纠错,改正行政决定,避免错误行为持续损害行政相对人或第三方的利益。工作中,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成行政执法结果公示103项,开展案卷评查65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15项,制定并公示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强化多元解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每月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分析研判、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局领导5次现场接访和核实处置群众信访问题,积极推进重大信访问题处置化解。局领导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有关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机关业务处室参加,妥善处理信访群众诉求。通过畅通信访渠道、领导接访、释法明理、深入化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总体稳定可控。

    为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高预警监测能力和依法处置能力,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昆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完善,正按程序报批印发。

    (七)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严格落实监督体系建设,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覆盖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前置工作,强化案件评查机制,对发现有瑕疵、错误的行政执法行为主动纠错,减少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然资源管理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主动接受各界各类监督,不断完善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充分凝聚监督合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印发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今年以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全面进行法制审核,抽取了65份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办理完成人大建议38件、政协提案55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政策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央、省、市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行业覆盖面广、行政决策影响深远,目前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解读不够直观、深入,群众对相关文件的理解不够全面。二是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力度有待加强,在普法宣传活动中,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社会公众对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政策规定理解仍有缺失。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观念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行政决策的能力,厚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土壤根基,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法治环境。

    (二)提升执法质量,完善执法体系

    紧紧围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规范化建设、工作体系、协调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6大方面,积极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体系,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持续推进亮点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推进对用地预审、土地供应、行政处罚、临时用地、先行用地等日常行政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行政行为全面进行法制审核,对要件资料、适用法律、执法主体、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法制审核内容。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发现行政执法行为有瑕疵、错误的,勇于主动纠错,改正行政决定,避免错误行为持续损害行政相对人或第三方的利益,以致引发复议、诉讼,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降低确认违法或败诉案件比例。

    (四)深化普法宣传,强化信息公开

    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各领域、多层面、多形式、受众面广、接受度高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强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让社会群众更加全面理解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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