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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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督办、执法监督处(原执法支队)、综合处、法规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益处、国土空间规划处、交通市政规划处、详细规划处、公共空间和城市形象规划处、建筑工程规划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处、村镇规划处、行政审批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耕地保护监督处、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管理处、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规划引领,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97号)要求,认真组织《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做好《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宣传、印发和公开。二是加快推进昆明市详细规划评估及梳理工作,结合昆明市详细规划评估结论和片区发展需求,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控规编制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昆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规划》《昆明市绿道系统规划》《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昆明市平急两用专项规划》《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报批工作。四是为切实提高昆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完成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2.坚持统筹保障,持续强化要素支撑。一是全力做好土地收储供应,加快土地一级开发,推进“招商地图”建设,广泛推介地块,多种方式开展土地供应。二是优化项目选址,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三是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符合性审查等要素保障工作,加大用地报件合规性审查力度。
3.坚持底线管控,持续推进耕地保护。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采取市级部门领导包县、县级部门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组等方式,一级一级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实处。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耕地流出整改、卫片执法工作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衔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举证”的模式,确保整改恢复的耕地及时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引导,妥善应对处置舆情。多渠道、深层次、广角度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系列宣传活动,让耕地保护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引导群众养成耕地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4.坚持节约集约,持续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奖惩激励政策,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保年度内昆明市辖区及开发区(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0%,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5%。
5.坚持公正执法,持续抓好自然资源违法整改。一是开展多种形式专项整治,逐步消化违法用地存量,减少增量。二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体系,不断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三是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依规做好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高执法人员守纪守法、依法依规办案意识。五是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持续加大日常检查和排查力度,全力以赴确保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6.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积极争取省级地勘基金项目落地昆明,推动昆明市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上产。三是持续开展昆明市级登记管理权限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清查清缴工作。四是继续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基础工作,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五是持续推进矿业权清理工作,严格过期矿业权审查,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有效期矿权比率。六是有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对于已完成关闭但未完成生态修复验收的露天矿山,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落实整改台账实时监控,督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人加快完成修复工作并验收销号。
7.坚持突出重点,持续推进调查监测基础工作。一是切实开展好昆明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常规(季度)监测等工作。二是开展昆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三是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好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丰富调查监测数据有效供给,推进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1辆。超编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接收原昆明市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784,444.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784,444.1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6,755.30元,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预算编制中,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精神,进一步压减基本支出,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包括土地收储在内的各项职能职责工作任务与上年度发生变化,项目安排随之对应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784,444.10元,其中:本年收入188,784,444.1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784,444.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6,755.30元,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预算编制中,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精神,进一步压减基本支出,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包括土地收储在内的各项职能职责工作任务与上年度发生变化,项目安排随之对应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784,444.1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784,444.10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3,293.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3,905.6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5年预算编制中,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精神,进一步压减基本支出,同时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相关经费纳入预算保障;项目支出139,981,150.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52,849.6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包括土地收储在内的各项职能职责工作任务与上年度发生变化,项目安排随之对应调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4,000.00元,主要反映重大规划及重要政策发布相关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6,073,200.00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3,314,400.00元,主要反映反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2,372.00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0,000.00元,主要反映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255,120.00元,主要反映行政基本医疗保险、退休重特病医疗统筹、退休公务员医疗统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793,440.00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统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756.00元,主要反映主要用于工伤保险、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212-01-01 行政运行”,500,000.00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支出;
“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40,000.00元,主要反映公共空间和城市形象规划编制工作支出;
“220-01-01 行政运行”,35,031,805.76元,主要反映行政执法支出;
“22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971,164.41元,主要反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审批、专项审计等工作支出;
“220-01-03 机关服务”,1,450,000.00元,主要反映法律服务、立法工作支出;
“220-01-04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5,800,100.00元,主要反映主要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展示利用路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及实施监督体系构建、昆明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补助(三期)、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管理评审评估及运行维护、昆明市公服设施选址、详细规划相关研究及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等工作支出;
“220-01-06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2,941,438.93元,主要反映地质灾害防治、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昆明市耕地保护等工作支出;
“220-01-07 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2280000.00元,主要反映化解老旧小区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涉及不动产评估、昆明市主城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等工作支出;
“220-01-08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27,107,600.00元,主要反映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昆明市生态修复、昆明市滇池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工作支出;
“220-01-09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0,845,447.00元,主要反映勘测定界审批、优化服务窗口等工作支出;
“220-01-14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792,000.00元,主要反映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支出;
“220-01-29 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8,825,000.00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测绘地理信息及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工作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457,600.00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6-01 地质灾害防治”,448,000.00元,主要反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个、金额21,403,350.00元,具体如下:
1.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市级补助经费,金额3,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各县市区登记在册地灾隐患点3150名监测员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2.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金额9,957,7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7个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昆明市东川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项目改建工作。
3. 昆明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补助(三期)专项经费,金额8,295,6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行政村(涉农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昆明市442个,磨憨镇4个)。
功能科目分组情况:
“220-01-06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3,107,750.00元,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市级补助、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20-01-04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8,295,6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村(涉农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195,017.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145,017.94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868.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为:根据本部门以前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计公务接待计划,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主动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8,868.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868.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以达到防止或减轻灾害发生的目的,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有序开展逐步实现自动化监测、智能化预警、信息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切实提高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防灾减灾能力和管理服务成效。结合省级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2025年拟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数量为7个,开展昆明市东川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改建隐患点个数不低于4个,项目验收合格率实现100%,项目改建推进及时率不低于80%,运行维护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预算完成率不低于90%,有效避免财产损失数不低于4835万元,有效保护人口数量不低于1100人,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不低于90%。切实保障7个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昆明市东川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项目改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支撑、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使区内重要地质灾害危害得到基本控制,逐步减轻地质灾害对城镇、村寨、学校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危害。并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及工作条件的改进,提高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管理能力,实现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灾害损失逐步减小的规划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指标灾害治理项目数量等于4个,完成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印发1个,组织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次数不低于1次,公开发布气象预警预报短信数量不低于30条,公开发布地质灾害预报气象电子显示屏服务内容数量8不低于条,指导完成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站个数不低于14个,指导完成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的建设不低于1个。昆明市地质灾害“十五五”防治规划专家论证通过率实现100%,按时完成所有任务, 经济成本指标不超过3,957,600.00元。通过该技术支撑单位的快速响应,使灾险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技术支撑到位不低于90%,地质灾害“三查”覆盖率为100%,地质灾害防治知晓率不低于80%,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不低于90%,以确保进一步提高昆明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69,121.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6,073.0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5年预算编制中,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精神,据实申报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资产总额7,492,045.49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322.01元,固定资产5,946,435.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87.5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2,354.5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68,077.99元,固定资产减少645,864.11元,无形资产减少38,412.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9001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