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8
发布时间:2025-04-01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2004)字第2527号 |
李明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122-10317-7 | 晋宁县小寨村 | 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 |
2 | 晋集用(2004)第2632号 |
李井华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122-10317-113 | 晋城镇小寨村 | 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 |
3 | 房权证号第2005005028号、共有权证号G2005004413号 |
叶顺尧 | 房屋所有权 | 无 | 晋宁县晋城镇小寨办事处小寨村 | 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 |
4 | 晋集用(2004)第2732号 |
李云清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122-10317-216 | 晋城镇小寨村 | 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 |
公告单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