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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10号(宝峰街道办事处 清水河村委会)

    发布时间:2025-04-09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宁县房权证2003字第002069号、共有权证号:2003001927号、

    晋集(2003)字第041号

    吴晓冬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22-11011-07

    晋宁县宝峰镇清水河村

    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

    2

    晋宁县房权证字第2005005461号

    左祖明

    房屋所有权

    晋宁县宝峰镇清水河村

    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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