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120018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鲁嘎村谷堆山采石场手续不齐,私挖乱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严重 |
办结目标 | 加大对该采石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矿区的环境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
整改措施 | 督促该采石场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避免露天堆存的砂石料以及砂石料装载、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其中,1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 针对“现场堆存的砂石料大部分露天堆存,易产生扬尘;砂石料装载、出场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问题:2024年5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采石场砂石料露天堆存,未采取入棚、覆盖、围挡等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针对该问题当日向其下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改字[2024]11-14号),责令其限期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4年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向其下达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生环罚〔2024〕11-05号),对其处以罚款1.3万元。2024年5月15日,该采石场已按要求完成对露天堆放的土夹石、粗砂、细砂等物料的覆盖,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巡查,对物料堆放区洒水降尘,同时,该采石场用洒水车对矿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6日,寻甸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倘甸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县级自查自验,并依程序向申请市级验收;2025年4月8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对该问题开展了市级验收,市级验收意见为:已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台账资料齐备,复核验收要求。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文苑路19号。联系人员及电话:白云权, 0871-62662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