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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秀英、杨伟)

    发布时间:2025-04-16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陈秀英、杨伟坐落于晋宁县晋城镇庄蹻西路34号(农贸街)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权证号为:2009011004号,建筑面积为:452.11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秀英、杨伟

            2025 415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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