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秀英、杨伟)
发布时间:2025-04-16
文章来源: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陈秀英、杨伟将坐落于晋宁县晋城镇庄蹻西路34号(农贸街)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权证号为:2009011004号,建筑面积为:452.11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秀英、杨伟
2025 年4月15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